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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业务在广安正式实施
华西都市报讯(杨艳 记者 刘彦君)8月21日,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钢在广安区中桥派出所为首位申领居住证的重庆户籍居民梅女士发证。当天,重庆、广安流动人口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业务在广安正式实施。这是为提升人力资源流动便利化水平,方便群众在都市圈范围内居住生活、流动往来,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等总体部署,四川省公安厅与重庆市公安局密切协作所作出的重要举措。
“渝广居住证互通互认不仅给两地人民工作、生活带来便利,更能让人找到归属感。”来自重庆的新居民梅女士在广安顺利申领居住证后,心情激动地说。
梅女士之前一直在重庆居住生活,近期因工作需要来到广安。因平时生活、办事需要,需要申领广安市居住证。按照以往规定,需要办理人在新居住城市登记满6个月才能申请居住证。但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业务开展后,她在居住地派出所进行了登记后,当场就申领到了居住证。
据民警介绍,群众在成功办理居住证后,可在广安享受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等12方面的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
特别提醒:为杜绝多地办证,在重庆市办理居住证的广安居民,经比对后发现存在四川有效居住证的,将被自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