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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杀的“河鲜”竟是市场购买的养殖鱼

◀点菜单上的“河鲜”实为养殖鱼。

  “特色中餐,河鲜点杀”。在成都金堂淮口镇一饭店,户外招牌里的“河鲜”或许没有吸引来更多的客人,却吸引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
  日前,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这家“大胆”的店——在“长江禁捕”之下还公然销售“河鲜”,究竟是怎么回事?执法人员立马对此店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饭店为招揽顾客,增加吸引力,在户外广告宣称“特色河鲜点杀”,在菜谱中宣称“河鲜水煮鱼(花鲢)45元/份酸菜鱼(花鲢)45元/份……”可实际使用的花鲢系从淮口街道金汇综合市场购进的养殖鱼。商家利用“河鲜”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其行为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
  金堂县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服务经营者以“河鲜”为噱头作虚假宣传,一方面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同时也破坏了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鉴于商家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整改,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并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