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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留言咨询: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电视剧只留虚假的好的评价,完全不顾事实,自己发些客观的评价弹幕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删除。随后,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回应网友称,您反映的情况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新社)
控评、刷分、播放量造假,已经成为很多新剧标配的“三件套”。此前,某些网剧动辄播放量数百亿,假得离谱,贻笑大方;此外,还有一些制作方,惯于组织水军、粉丝去豆瓣等平台五星刷分。但往往是高开低走,最终翻车;与之相较,所谓的删帖控评,则做得要隐蔽得多。凡是负面评价弹幕就悄悄删除,貌似神不知鬼不觉,只是长此以往,还是难免会激起观众怨愤反弹。
按理来说,制播分离的机制下,电视剧的制作方和播放平台分属两方,制作方是无法去视频网站“控评”才是。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很多网站删起电视剧差评来,比什么都积极。之所以如此,其实有两个原因。一者,近年来不少视频网站频频推出自制剧,制播一体的格局下,“控评”更是手起刀落;再者,在资本合作、对赌协议、流量广告等因素的影响下,平台和制作方客观上已成利益同盟,“控评”自然不在话下。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说法,电视剧控评“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很好理解的:“控评”阻碍了受众的表达,影响了收视反馈的正常呈现,由此所造成的信息失真很可能给后续观众的收看、消费造成误导,这对于其他的电视剧是不公平的。现实中,一些平台动辄以“恶意差评”“被投诉删帖”等由头行“控评”之实,这些都是有待甄别、严肃整治的。
只有充分表达形成客观、开放的意见市场,电视剧的优胜劣汰才有实现的可能性。整治刷量控评行为,迫在眉睫。这既是维护公众权利,也是净化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