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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崔兴国:
全国人大代表崔兴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德阳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水轮机装配工崔兴国的建议聚焦“舌尖上的安全”。他建议,要像治理酒驾、醉驾一样严抓食品安全问题,加大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崔兴国认为,近年来,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唯利是图,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不按标准生产、制假掺假,导致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2020年,在参与德阳市检察机关关于“黄某销售不合格食品民事诉讼案”的公开听证后,崔兴国注意到了治理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困难。崔兴国回忆,“绵竹市鸡蛋运销大户黄某,其销售的鸡蛋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他将母鸡服用兽药后20天内产下的、依法不能销售的超标鸡蛋批发给各大超市,对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令崔兴国气愤的是,时隔5个月后,黄某及相关养殖场再次被发现类似的失信行为。
为何这类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崔兴国认为,是因为厂家失信牟取的利润和失信成本不对等。
如何解决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屡禁不止?崔兴国认为,要加大惩罚力度,让失信者不敢再犯。
崔兴国指出,《民法典》的推出,已“升级”了损害食品安全方面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重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者的处罚。他说:“此举将提高失信成本,解决食品产品制假售假行为的屡禁不止,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也能避免单个受害者由于信息、能力不对称而不敢维权的情形发生,避免违法者逃脱监管,保障惩罚性赔偿制度良好运转。”
崔兴国希望,能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作岀明确规定,真正实现公益诉讼守护食品安全的制度价值。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刘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