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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责令其物归原主
监控视频中可见,女子(圈中)蹲下逗狗约一分钟后,将狗抱上了车。
4月7日中午,眉山市民张先生发现,自己养的小狗“美美”怎么也找不到了。“平时它就在门店附近,不会跑远。”当天下午,他调取监控发现,“美美”在店门外被一名女子抱走了。随后,他赶紧报了警。
4月8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已找到抱狗女子,并责令其物归原主。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表示,抱狗女子涉嫌盗窃罪,可处以行政拘留、治安处罚,如果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先生一家在眉山市东坡区领地花屿小区开了一个卖菜小店。
“美美”是他和妻子于2009年花1200元买的一只泰迪狗。“昨天找不到,老婆都哭了。”张先生说。
张先生回忆,大约7日下午2点过,他发现“美美”不见了,怎么呼唤也不见踪影。“它平时就在附近耍,一喊就回来。”他说,随后调取监控才惊讶地发现,原来“美美”在门店的街对面被一名女子抱上了车。他赶紧报警
记者在监控视频中看见,一名女子蹲下逗狗,约一分钟后,便将狗抱上了停在路旁的车上。
张先生说,报警后警方当天就通知他们,找到抱狗的女子了。“她先是不承认,后来警方告诉她,有监控拍下来了,她的父亲才承认了。”张先生说,他通过该女子的父亲了解到,女子很喜欢狗,以为这条狗是没人要的才抱走了,当天就抱到了眉山市丹棱县。
4月8日上午,记者从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派出所了解到,已责令对方物归原主。民警告诉记者,城区发生丢狗的事件,大多数是狗走丢了,被人主动抱走的很少。
“警方找到她后,她第一时间不承认。如果是误会,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归还吗?”张先生很气愤,“她最初还叫我们自己去丹棱拿,警察责令她还回原处后,她才说今天(8日)送回来。”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律师表示,抱狗女子已涉嫌盗窃罪。该案中的狗虽然没有狗牌和拴绳子,但并不代表它是“无主财产”可以占有。狗主人可以要求该女子返还,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和治安处罚。如果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王新年还提示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城区相关犬只管理规定,做好免疫、拴绳等工作,文明养狗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的私有财产。
4月8日上午10点,记者从张先生处获悉,对方已将狗抱回。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庆王越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