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8 时评-
A8时评
  • ·日本核废水入海罔顾国家责任必失国际尊重
  • ·立法严惩“代扣分” 也要慎用“扣分”处罚
  • ·警惕穿“马甲”的“文山会海”
  • ·货拉拉强贴车身广告:公司规定还能大过法规?
  • ·课间10分钟能否让学生“野”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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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评 论

货拉拉强贴车身广告:公司规定还能大过法规?

  

□陈旭


  近日,货拉拉强制司机贴车身广告一事再度引发关注。“不贴公司罚,贴了交警罚”。拿公司内部规定冲撞法律红线,出了事让司机背锅,货拉拉这祸惹得不小。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货拉拉有车辆因车贴面积过大,且遮挡后窗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被处罚。
  有报道显示,2017年,货拉拉在成都等地就因车贴影响行车安全被约谈。货拉拉可谓屡教不改。
  公司规定岂能凌驾法规之上?行车安全岂容忽视?我们希望,在职能部门约谈下,货拉拉能够痛下决心、源头整改,在落实规范、保障行车安全上别再拖拖拉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