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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各区(市)县将开展小学阶段暑期托管服务——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社治部门、文明办、共青团、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本区域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家长合理承担托管服务成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引导本区域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其间不得组织补课、讲授新课
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7月12日,成都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社治委、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安排布置在今年暑假期间,各区(市)县试点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时间为小学暑假期间的工作日。托管服务面向本区(市)县小学阶段在校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托管服务将于近日开展。
针对为什么要开展此项活动、如何收费、由哪些人员提供托管服务、哪些人员是服务对象等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根据四部门的联合发文,区(市)县把暑期托管服务作为学党史、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妇联、工会、关工委、街道、社区、在蓉高校等的协调联系,统筹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托管服务。
区(市)县和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排查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暑期托管服务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家长合理承担托管服务成本。组织单位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同一区内的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托管组织单位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补助。
为了保证托管服务人员相对专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社治、文明办、共青团、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本区域托管服务实施方案,招募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在校学生家长参与,引导本区域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托管对象为本区(市)县小学阶段在校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以学校为单位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以少年宫为单位组织的,依托本区(市)县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少年宫等组织开展暑期托管服务。以社区为单位组织的,依托社区组织开展托管服务。鼓励妇联、工会、社区大学等组织(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据了解,近期,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和温江区已先行试点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少年宫和社区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阅览室、自习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此外,托管组织单位可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不得组织补课、讲授新课。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