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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记者从四川自贸区法院(天府新区法院)获悉,经过1个多月的评选,该院于近日评选出2021年十大优秀调解案例,包括诉中调解6件,诉前调解4件。其中一起涉及人格权的调解案例极具典型意义。
男女朋友分手后,可以在公开平台随意评价前任吗?在一起纠纷案中,小李分手后觉得自己受了伤,便在校园论坛上发布了“渣男”一文,文章在学校广泛传播。她的前男友小刘以小李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为由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介绍,小李收到庭前文书后情绪激动。为了稳定她的情绪,法官多次单独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内容覆盖了爱情、生命、道德、法律等各个方面,劝诫她即使在感情中受到伤害,也不能做出突破法律底线的事情。同时,法院邀请心理辅导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联系原、被告所在学校,调查事情始末,共同化解纠纷。
最终,经过多次电话和微信沟通,在承办法官和多方调解资源的劝解下,小刘认识到了在男女交往过程中应当具备的忠诚道德,小李也意识到她不应该对部分未经查实的事情进行定性并公布于网络,愿意对自己的不当行为道歉。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化解人格权纠纷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人格权案件对于社会新风尚的引领指引作用,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借助新区矛盾调解中心的资源,邀请中心的心理辅导老师共同参与调解,双心融合,共同解纷,有温度、有关爱地处理案件,对涉案当事人表现出尊重与关怀,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