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34 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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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者,你的这些权益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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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你的这些权益应该知道!

  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国际性节日。
  虚假宣传、虚假功效、虚假成分、虚假品牌……对于消费者而言,时常因为这些屡禁不止的问题而感到焦头烂额。在利益驱使下,部分无良商家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也导致每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变成了一场打假盛宴。消费者,在财产甚至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究竟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一)对于线下实体店
  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登录12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二)对于线上店铺
  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如果涉及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应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消协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上网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
  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注意几个关键标示。“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华西社区传媒记者 刘福燕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