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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光照射猎犬扑咬 5人非法狩猎获刑

广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12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谢某被警方控制。

▲用猎狗狩猎到的野兔。

  在禁猎期间,一群猎犬爱好者却相互邀约,利用夜晚进入工业荒地、深山老林,采用强光照射、猎犬追撵扑咬、布设陷阱等方式非法狩猎,大部分人是为了打野味解馋,也有人公然将猎物在朋友圈售卖。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获悉,这起非法狩猎案中,涉案草兔、斑鸠、泥猪等“三有”动物达1300余只,涉案价值60余万元。12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其中5人获刑。

朋友圈公然售卖野兔警方循线追踪挖出犯罪团伙

  2020年6月,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男子蔡某在微信朋友圈大张旗鼓售卖野兔。为证明自家野味是纯天然的,蔡某还晒出了完整的狩猎视频,这一举动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至7月为全省禁猎期,蔡某顶风作案,狩猎及贩卖的野生动物数量到底有多少?背后是否还有其他人参与?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决定先悄悄摸排,深挖细查。
  民警将微信头像改成了美女的照片后,成功添加了蔡某的微信。在蔡某的朋友圈中,民警收集到更多蔡某狩猎和贩卖野生动物的证据。“更新频率很高,他只要打猎有收获,就会立即发朋友圈寻求买家。”民警说。
  很快,民警顺着蔡某这条线摸清了整个团伙的犯罪事实。2020年12月,蔡某被刑事拘留,次年6月,包括蔡某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强光照射猎犬追咬猎犬爱好者邀约野外狩猎

  蔡某这个团伙实际上是由一群猎犬爱好者组成。他们有一个猎犬训练交流群,起初,大家只是聊训犬经验,后来逐步演变成交流如何狩猎,并渐渐将狩猎想法付诸实践。
  根据警方调查,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期间,蔡某伙同雷某某、何某某、毛某某、谢某等人,到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荒地,使用强光探照灯照射动物眼睛,导致其暂时性致盲后,再放开猎犬同时追撵、捕咬。依靠这种方式,该团伙光是狩猎的野兔就达200余只。除此之外,他们还用猎夹、鸟网等禁用工具捕杀斑鸠等野生动物。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将狩猎当作一种兴趣爱好,有时点位选择精确,一晚上就可能收获十多二十只。“人最多的时候,一次性七八个人一起狩猎,地点主要集中在广安、重庆、成都和眉山多地。他们往往会选在深夜开展猎捕行动。”民警说。
  捕获的这些“战利品”主要用于自己食用,有人也用来款待宾客或送人。不同于团伙中其他人,蔡某除了自己食用外,还将狩猎的部分野生动物在朋友圈售卖。有时,他也会从其他人手中寻找货源转卖给他人。
  记者了解到,该案中5人因非法狩猎罪获刑。其中,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毛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谢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钟坤靓 图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