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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三诏令》:唯才是举,助曹操统一北方

曹操像

曹操影视形象。

曹操雕像

少年朱棣在抄写《魏武三诏令》。
  《山河月明》剧照

  历史剧《山河月明》讲述了朱元璋第四子朱棣的成长故事,其中有沙场浴血的战争戏,有婚姻与家庭的伦理戏,也有朝堂与宫闱的权斗大戏,虽说口碑众口不一,但也热度不减。
  剧中有一幕:朱棣得知太子朱标要重用盛庸时,劝阻朱标说,盛庸是个卖主求荣、摇尾乞怜的无耻小人,不宜委以重任。朱标却从书架上取出一套《魏武三诏令》,让四弟朱棣回去抄写50遍,领悟他的用意。
  朱标让朱棣抄写的《魏武三诏令》是曹操分别在建安十五年(210年)、建安十九年(214年)和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发布的三道“求贤令”。这三道诏令具体说了什么呢?


选才无论贵贱“唯才是举”

  第一道求贤令说:“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这份诏令颁布之前,建安十三年(208年)冬,曹操在赤壁之战中大败而归。建安十五年诏令颁布之时,西有凉州(州治在今甘肃武威)未平,南有孙刘联军,正如曹操所说“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
  这份诏令中,曹操引用孔子的话说,清廉如孟公绰,让他做一个大国的大夫家臣绰绰有余,但要让他做一个小国的大夫,却不能称职。曹操看来,如果只选用清廉之士,齐桓公就不会重用生活奢华的管仲,也就谈不上什么霸业了。贤才不是足不出户就能从天而降的,而是要放下身段去寻访求得的。现在世上还有出身贫寒、衣着简陋的姜太公,或与嫂私通、接受贿赂的陈平在等着良主知遇吗?曹操的求贤标准很明确,无论声名是否低贱,都要“唯才是举”。这与汉代以来“举孝廉”,注重清誉名流的选才标准大不一样。
  第一份求贤令发布后,两年之内,曹操逐马超、破韩遂、斩宋建,基本平定凉州,又杀伏后、复九州、建魏国、称魏公,看似风光无限,其实高处不胜寒。
  到了建安十九年冬,曹操对孙权用兵无功而返,此时刘备已得益州,曹操要赶在刘备之前拿下张鲁占据的汉中。在这种局势下,曹操颁布了第二道求才令:“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在这道令中,曹操继续以“盗嫂受贿”的陈平为例,称陈平能帮助刘邦建立大汉,言而无信的苏秦能救济弱小的燕国,说明“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不能因为人的品行有短处,就弃才不用,官府要重用有才之人,不要有所遗漏。
  到了建安二十二年秋,曹操已是魏王,虽名为王,实际与皇帝没什么差别。此时他发布第三道诏令说:“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着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发这道求贤令时,曹操虽已收服张鲁,但有失去汉中的趋势。此时刘备、关羽占据益、荆两州,东线曹操与孙权相持在合肥一线,三国鼎立的局面已初现雏形。
  此时曹操年事已高,他要与上天争时间,更要与孙、刘争人才。在第三道诏令中,他以伊挚、傅说、管仲、吴起、萧何、曹参、韩信、陈平八位有污点的谋臣武将为例,认为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即便出身低贱,即便曾经是敌人,即便身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甚至“不仁不孝”,都可以为“我”所用。
  就如同《山河月明》中朱棣说的那样,这三道诏令,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唯才是举,不论德行。”不过剧中的少年朱棣并不赞同这一做法,他认为“君子无才,远胜小人”。以“仁孝”为基石,崇尚“以德治国”的儒家社会,对曹操“唯才是举”的人才观批评不绝,但帝王家真正奉行的却是“不论德行,为我所用”。盛庸得到朱标提拔,后来在靖难之役,他和铁铉站在了朱棣的对立面,成为朱标儿子建文帝的维护者。


提拔人才并非不讲德行

  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批评曹操伤风败俗,一人毁掉了东汉数代皇帝树立的“风俗之美”:“孟德既有冀州,崇奖跅弛之士,观其下令再三,至于求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于是权诈迭进,奸逆萌生,风俗又为之一变。夫以经术之治,节义之防,光武、明、章数世为之而不足;毁方败常之俗,孟德一人变之而有余。”
  清代著名学者何焯则将曹操类比为“罗致屏弃不齿之人”“使为己用”的王莽,骂他们是“篡贼所求,往往必于其类”。“所得者不过从乱如归之徒,虽取济一时,东汉二百年之善俗俄焉尽矣。由此篡乱相循,神州左祍,岂非中国礼教信义为(曹)操所斲(zhuó)丧而然耶?”
  清代诗人周寿昌认为“魏武此令,专务狡诈”,所以华歆、王朗这样的小人得到重用,而管宁等品德高洁之士隐世不出,最终魏国“立国甫及二世,而废篡相寻,旋即亡灭”,与曹操用人“不讲武德”有关。
  这些近代大家对曹操“唯才是举”的基本看法,代表了正统主流的儒家观点。不过,曹操的“唯才是举”是否就真的不讲德行?言而无信、盗嫂受金、不仁不孝之人,真的能得到曹魏重用吗?史实告诉我们,这还真不能一概而论。如建安十五年春发布了第一道“求贤令”,当年初曹丞相府上招聘了“丞相征事”二人,得以录用的是邴原、王烈。论品德操守,这二人与管宁齐名,王烈之名甚至在管宁之上。
  曹操属下掌管人事的是毛玠和崔琰,《和洽传》称:“时毛玠、崔琰并以忠清干事,其选用先尚俭节。”又据《毛玠传》,“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先贤行状》又称毛玠:“其典选举,拔贞实,斥华伪,进逊行,抑阿党。……吏洁于上,俗移乎下,民到于今称之。”
  曹操用人“唯才是举”,是因为形势所迫,非常之举,而并非他不注重人的德行。在《魏武帝论吏士行能令》中,曹操认为“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群雄割据之时,不能因为德行不足就不赏有功的军吏,也不能只看德行就奖赏无功之臣、不战之士。
  德行,特别是在察举制穷途末路的汉末,已经成为空洞的虚名。“孝廉”不孝不廉,却可以被操控、作伪,成为门阀士族权力交换的工具。
  建安十年(205年)时,曹操曾下令在冀州“整齐风俗”:“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无兄之人背盗嫂污名,娶孤女的人被冤枉打岳父,专权的奸臣被称颂为忠臣,忠义之人却被斥为邪道,“以白为黑”的社会,怎么让曹操相信一个人的品德虚名?
  三道诏令中都提及的陈平,不就背负着“盗嫂”的污名吗?曹操不避污名,选拔微贱有才之人,还有提携寒门、打击士族的重大意义。只是曹操之后,曹丕采纳士族代表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相当于延续了两汉的察举取士,以家世和德行定品级,又巩固了士族的利益,造成“德优能少”,才是真正流弊后世,贻害无穷。

  封面新闻记者 文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