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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灯看剑辛弃疾(一)

辛弃疾像

《去国帖》册页南宋辛弃疾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祝勇

故宫的书法风流

  辛弃疾的词,王国维喜欢“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而笔者喜欢的,则是“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笔者在《待从头,收拾旧山河》里说,唐代饱受藩镇之害,宋代为防武人作乱,实行了重文轻武的政策,像岳飞、韩世忠这样出入沙场的武将,自然受到皇帝的猜忌,认为“政治上不可靠”。吊诡的是,文强武弱,使大宋饱受金国摧残,大金与大宋,形成了天生的施虐与受虐的关系,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犹如绝配,缺一不可。而大宋江山一次次被入侵,版图一次次缩水,又把文人逼上战场,一心想做皇帝心中忌惮的武将,辛弃疾就是其中之一。

修身养性 寄情山水疏放自我

  南宋淳熙八年(公元1181年),四十二岁的辛弃疾刚刚接到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的任命,就遭到台官王蔺的弹劾,说他“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被朝廷不由分说地罢了官,举家迁往信州(今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从此闲居十年。
  站在文人的立场上,信州不失为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何况信州这个地方,就像今天的名字一样,是一片丰饶肥沃之地,群山映带,水田晶亮,在历史战乱中屡次南迁的中原人,把曾经遥远的南方,开发成一片水草丰美之地,比一百年前(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苏东坡贬谪的黄州要舒服得多。笔者曾经多次抵达赣南,发现那里根本不是想象中的“瘴疠之地”“老少边穷”,而是一派江南景色,于是写下了这样的文字:“只要翻越那些青翠的山岭,我们就会站在山间的平地上,感受它的阔大沉静。阳光照彻,大地明亮。它浑圆的弧度,如凸凹有致的身体,温柔地起伏……”尤其对于报国无门的辛弃疾来说,刚好可以在这里寄情山水,疏放自我,让山野的清风,稀释自己内心的惆怅。
  辛弃疾也试图这样做,在信州,他濒湖而居,湖原本无名,他取名“带湖”,又建亭筑屋,植树种田,花晨夕月,流连光景,散淡似神仙,就像他词中所说,“秋菊堪餐,春兰可佩,留待先生手自裁”,有山川花木可以悦目,有醇酒佳酿可以悦心,倘是笔者,那一定是乐不思蜀了。天下事都是皇帝的家事,一如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所说“朕即天下”,他老人家不操心,别人操哪门子闲心?但范仲淹一句话,早已为宋代士人奠定了精神底色,就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所以他们是进亦忧,退亦忧,无论咋地都要忧。即使身在江湖,亦心向庙堂。固然“秋菊堪餐,春兰可佩”,辛弃疾接下来却写:“沉吟久,怕君恩未许,此意徘徊。”其实,已成太上皇帝的赵构正忙着吃喝玩乐,接班人宋孝宗赵昚在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又惨败于金国,早已没了从前的锐气,“隆兴和议”之后又陶醉在“中外无事”、偏安一隅的升平景象中,哪里顾得上管他。“怕君恩未许”,不过是自作多情罢了,“此意徘徊”也只是一种矫情。

英雄迟暮 赋词表达壮志难酬的愤懑

  但经过了金戈铁马、浴血厮杀的辛弃疾,终究是放松不下来的。
  或许,是宋代的内部危机过于深重,来自外部的挤压过于强烈,“靖康耻”已成天下士人心中永久的伤疤,他们的危机感,他们的心头之恨,始终难以消泯。他们对江山社稷的那份责任感,正是这心头之恨激发起来的。岳飞《满江红》里的“臣子恨”,到了辛弃疾词中依然延续着:“今古恨,几千般,只应离合是悲欢?”“还自笑,人今老,空有恨,萦怀抱。”这种责任感,使宋代文人很男人,很有保护欲,很想冲锋陷阵,一点儿不像如今电视剧里,“小鲜肉”泛滥。他们不能过风平浪静的日子,因为国家没有风平浪静,他们看到的,是“长安父老,断亭风景,可怜依旧!”所以一时的安逸,不能让他们身心舒坦;“竹树前溪风月,鸡酒东家父老,一笑偶相逢”,也只是故作潇洒;高山流水、春花秋月,对他们早已形同虚设。
  淳熙十一年(公元1184年),苏东坡离开黄州并与王安石会面一百年后、司马光完成《资治通鉴》一百年后、李清照出生一百年后(以上皆为公元1084年),辛弃疾写下了这首《破阵子》。这首词是写给他的朋友、永康学派的创立者、著名词人陈亮的,因为就在那一年,陈亮被人告发“置毒害人”,成了故意杀人的嫌犯,被逮捕下狱,消息传到信州,辛弃疾心念这位才气超迈、一心报国的友人,也勾起了自己壮志难酬、英雄迟暮的愤懑,于是为陈亮,也为同病相怜的自己,写下《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醉里挑灯看剑”,是说在醉中把灯芯挑亮,抽出宝剑仔细打量。“梦回吹角连营”是说他在梦里听见号角声起,在军营里连绵不绝。“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是说把酒食分给部下,让乐器奏起军乐,这是在秋天战场上点兵列阵,准备出发。
  “马作的卢飞快”,是说战马像“的卢马”那样跑得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是说弓箭像霹雳一样离弦。“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意思是一心想收复失地,替君主完成大业,赢得传世的美名,可怜自己一梦醒来,竟然是满头白发!
  一醉一梦,一醒一怜,折射出辛弃疾内心的无奈与苍凉。

纵马飞驰 生擒活捉投敌将领

  “沙场秋点兵”的峥嵘岁月,辛弃疾在记忆里一次次地回放。“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事李白干没干过,已无从查考,但辛弃疾确实干过,而且干得漂亮。
  辛弃疾出生的那一年(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正是金兀术撕毁“戊午和议”,分三路向南宋进攻,岳飞取得郾城、颍昌大捷,乘势占郑州、克河南(今河南省洛阳市)、围汴京,在中原战场上威风八面的年月。因此说,抗金是辛弃疾的胎教;辛弃疾的身体里,天生带有战斗的基因。一年后,“绍兴和议”达成,淮河中流成为宋金分界线,辛弃疾的老家——山东历城(今山东济南城郊)沦为金国“领土”。
  又过一年,岳飞含恨而死,又为辛弃疾的成长,蒙上了一层悲怆的底色。辛弃疾出生时,还是宋朝人,长到一周岁就成“金国人”了,或者说,是宋朝沦陷区居民,到二十多岁时返回南宋,才正式“恢复”了他宋朝人的身份。
  辛弃疾是在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第一次回到南宋的。一年前(金正隆六年,公元1161年)金国皇帝完颜亮定都汴京之后,撕毁“绍兴和议”,进攻南宋,开始了第三次宋金大战。北方义军趁势而起,耿京、义端领导的义军,就是战斗在敌人后方的两支起义部队。辛弃疾也组织两千人,在济南南部山区起义反金。不久,他率部投奔耿京,成为耿京部队里的“掌书记”,又去劝说义端与耿京联合,以壮大声势、统一指挥,没想到义端从辛弃疾那里盗走了耿京的节度使印,奔向金营,要向金人献印。耿京一气之下要杀辛弃疾,辛弃疾说:“请给我三天时间,到期如不能擒拿义端,我情愿受死。”
  短短三天时间,决定着辛弃疾生死,也决定着义端的生死。
  辛弃疾揣测,义端一定是向金营的方向跑,就向金营的方向追去。笔者不知他的胯下马是否比得过三国时刘备的坐骑“的卢马”,但想象得出二十三岁的辛弃疾纵马飞奔的英姿。不管“的卢”不“的卢”,他最在乎的,是义端的头颅。对那颗光溜溜的头颅(义端原是和尚),辛弃疾“心驰神往”、志在必得。终于,他远远地看见了那颗闪亮的头颅,毫不犹豫地追上去,把义端生擒活捉。义端央求道:“你的长相像青兕,你的力气能杀人,求你不要杀我。”但话音刚落,他的脑袋就搬了家。辛弃疾用自己的剑砍下了他的头,那或许是辛弃疾生命中第一次杀人,却杀得果断,杀得痛快。“上马能击贼,下马能草檄”,辛弃疾做到了。在他眼里,像西晋宰相王衍那样不论政事,专事空谈,结局只能是亡国(“夷甫诸人,神州沉陆,几曾回首”),平定中原,建功立业,才是儒生该干的事(“算平戎万里,功名本是,真儒事”)。
  很多年后,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看的不知是不是他当年的这把杀人剑。《故宫的书法风流》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