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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因四川封面传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及业主方要求,需采购一批拍摄设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四川封面传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内容:项目包含专业摄影摄像设备一批;
3.招标人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传媒大厦10楼A区;
4.招标内容:项目包含专业摄影摄像设备一批;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告,若2021年未结束审计,请提供如下三种财务状况证明之一: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1年财务报表;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第四季度财务报告。
10、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个加盖投标人鲜章的2019年以来金额为20万元及以上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中标(中选)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服务金额,如服务合同未显示合同金额,则还需提供显示金额的中标(选)通知书、项目收款发票或其他能显示合同金额达到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佐证。
11、投标人技术人员须有厂家认证的《专业影像及影像解决方案工程师》资格认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证明);
1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在四川省内设有厂家自营官方售后维修服务站,厂家指定或合作维修机构无效,须出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提供针对本次采购的核心商品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质检报告。若为进口商品须提供相关产品的报关单(加盖厂商鲜章);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之一,报名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的,以上材料的原件(可提交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盖鲜章)的扫描件或照片,一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842866040@qq.com,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向投标人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盖鲜章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向投标人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日报报业大厦10楼A区;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11月24日(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至5点)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投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日报报业大厦10楼A区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下午5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收,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投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女士,电话:028-86969133
四川封面传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