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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刘春香:
省人大代表刘春香
1月11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成都开幕。省人大代表、德阳市中江县留守儿童艺术团团长刘春香带来了《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走深走实的建议》。
2013年,刘春香在中江县成立了留守儿童艺术中心,用舞蹈的方式关心抚慰留守儿童的内心,10年来,累计对2000余名留守儿童进行了舞蹈教学;同时,她还在当地30多所学校开展防性侵安全教育活动。今年,刘春香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
“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工作力量不足、缺乏监督考核机制、未保专项经费不足、未保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刘春香调研发现,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工作链条长,相关工作缺乏专职人员,各地各部门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参差不齐,缺乏一定的监督考核机制。
在参会前,1月7日,刘春香一大早就赶往中江,与留守儿童一起包了顿饺子。刘春香长期从事的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息息相关,她发现,目前相关单位缺乏专项资金保障,一些未成年人保护活动虽然设想很好、举措合理,却往往因为经费问题而使之浮于形式,难于深入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未保工作的发展。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宣传力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已30余年,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内容了解不多、掌握不够。
刘春香建议,从充实工作力量、加强监督考核、增设专项经费、深入宣传四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走深走实。
她建议,在基层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和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建立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督促考核机制,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督促考核。
在增设专项经费方面,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支持。此外,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