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见香喷喷的猪蹄子摆上桌,我的喉咙里就仿佛要伸出手来,想抓它一坨食之而后快。当然那是不可能的,规矩在那里呢,只有暗自吞口水。等大人姊妹们齐上桌,可以动手了,我激动地夹起一坨猪脚,长辈们突然发话:“小娃娃吃了猪脚,对象要叉脱,吃不得!”
我放下还没有夹稳的猪脚,欲哭无泪,我就搞不懂,为啥小孩子就不能吃猪脚。虽然心中不服这个理,却不敢辩解。据说本村的敏娃因为吃了猪脚,耍了几个对象都不成事,遭叉脱了。我尚未出嫁的小孃20岁了,深知此理,对那白花花的猪脚毫不动心。虽说没耍对象的青少年不能吃猪脚,猪脚以上的部位还是可以吃的。看见我失望的表情,母亲给我夹了一坨肉表示安慰。
后来我结婚了,猪脚随便吃。妻子出身知识分子家庭,我问她小时候敢不敢吃猪脚,她说咋不敢吃?我惊呆了,问她,你不晓得“吃猪脚要叉脱”?她笑着调侃:没文化呀真可怕。那一天,一大碗猪脚直接把我闷倒起不了床。为了避免像我一样在青春年少不能吃美味的遗憾,我极力鼓励我儿从小吃猪脚,可惜这小子一开始就不买账,嫌猪脚太肥太油腻。我说吃了猪脚跑得快啊,他龇牙咧嘴勉强吃了一坨,就坚决不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