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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虚假报告 成都一机动车检测公司被罚3万元

被查处的机动车检测公司。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没有检验“悬架”项目的资质,却在开出的检测报告中擅自判定该项目为“合格”。经过如此检测的机动车,真的安全吗?日前,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这样一家出具虚假报告的机动车检测公司进行了查处。
  这次查处,源自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对成都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显示,该公司没有货车的相应检测参数。但在现场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又发现了货车检测报告。
  “也就是说,他们开具了超出自己检测范围的报告,这明显属于违规行为。”2022年10月20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发现,2021年3月5日,成都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该证书附带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显示,该公司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不含检验项目“悬架”。然而,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19日,该公司却又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出具了4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份报告显示,该公司对检验项目“悬架”进行了检验,且判定结果均为合格。
  “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出具了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不仅损害了机动车车主的合法权益,也为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说,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限期30日改正,并处以罚款3万元。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