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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怀疑遭“敲诈”,原告某公司代理律师称索赔合理
许女士蹲下来起身的动作,身上的包挂倒了花瓶。(视频截图)
展厅内被打碎的花瓶。
什么花瓶价值1.2万余元?几个月前,许女士在成都龙泉驿区东洪路某家具展厅内逛展时,不小心打碎了一只进口花瓶,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其索赔12964元。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文化公司将许女士起诉到法院。
今年3月,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定许女士承担70%的损害赔偿责任,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30%的责任,判决许女士赔偿6300元。
但对于这一判决,许女士觉得不合理,并打算提起上诉,“我从多个渠道了解到,花瓶订货价仅3000多元,他们却要让我赔几倍的价格,这不是敲诈和碰瓷吗?”
4月11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分别与许女士和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彭律师取得联系,试图还原这起纠纷的部分细节。
2022年10月22日,许女士收到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发来的家具特卖会活动清单和邀请函,邀请她参加该公司举办的家具特卖活动。许女士原本就有添置家具的意愿,对该品牌家具也略有了解,便决定参加这次特卖会。
10月24日,许女士和朋友在逛展时,不慎将一只摆放在桌边的花瓶碰倒,花瓶落地后碎裂。见状,展厅内的工作人员上前告诉她,这只花瓶是从意大利进口的“MEMPHIS”品牌花瓶,价格昂贵,向其索赔12964元。
这个价格,让许女士感到意外。“为什么这样一只花瓶要赔偿一万多元?”她说,当天自己在展厅内有一个蹲下来的动作,可能是不小心撞倒了身后的这只花瓶。“花瓶位置是我们的视觉盲区,当时就在一个很窄小的桌子上,既没有保护措施,也没有价格标签,谁知道它的价格这么贵?”
许女士跟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自己是无意打碎花瓶的,希望工作人员给出花瓶的订货价和鉴定报告。但在现场,对方并未提供相关证明。许女士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拒绝赔偿。随后,工作人员报警。警方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组织多次调解,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事情就此搁置。
今年2月,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某文化公司与许女士的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并于3月作出判决。
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在参照购置价格、现在市场价格,综合考虑购置的时间、相关成本、合理利润、不可控市场因素、残存价值等因素的情况下,确定花瓶碎裂后的财产损失为9000元。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许女士并非首次前往该展厅,选购商品时应该尽到相应注意义务,避免货品或者本人遭受伤害……而该公司作为经营者,对易碎品没有作出相应提示,也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法院判决许女士承担70%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该公司6300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赔偿金。
许女士对该公司的起诉理由和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打算提出上诉。同时,她在多个平台和某文化公司的一些客户群里分享自己的“遭遇”。她说,自己当初是收到该公司的邀请函参加的特卖会,活动细则中显示展厅家具特卖产品都是样品,在特卖清单中,这款花瓶是折扣品,打折后为9075元。而据她多方了解,花瓶的实际订购单价为926欧元,打折后为555.6欧元,按照汇率计算,折后为人民币3950.32元。
她还提出,该公司在花瓶处未放置任何提示标识和保护措施,对花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该由该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记者注意到,这款花瓶的全称为“MEMPHIS”DADO VASE陶瓷花瓶,瓶身由黄黑白三色构成,呈不对称的几何图案。
4月11日,针对许女士提出的打碎花瓶被索赔12964元疑似遭遇“敲诈”一事,记者与该案原告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彭律师取得联系。彭律师告诉记者,实际上公司向许女士索赔12964元,是根据损坏花瓶的货值、运输费以及关税等综合来计算的,“花瓶本身是进口的,其间要经过长途海运、交税等过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索赔是合理的。”
彭律师说,文化公司曾提出跟许女士协商解决此事,但许女士一直都没有出面解决,因此后面公司选择走诉讼途径,“法院判决后,许女士又避重就轻,在多个平台发布我们要索赔10000多元的事情,导致很多不了解情况的人,都以为我们是敲诈勒索,其实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
彭律师说,实际上当天在展厅展出的很多家具,都是价格比较昂贵的进口家具,“一把椅子、沙发可能几千上万元,而不是单单这个花瓶很贵,其他家具价格都比较高。”而对于许女士认为该花瓶没有摆放提示标识和保护措施等问题,彭律师认为,法院既然判决公司承担30%的责任,那么确实有它的理由,公司也认可法院的判决,可许女士在多个平台发文说该公司存在“敲诈”和“勒索”等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名誉权,下一步,他们打算就此提起上诉。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