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报告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普通公众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如何?四川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状况如何?日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组织开展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
5月9日,《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报告》发布,结果显示,超五成受访者不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内容,超七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此外,当消费者拒绝非必要授权后,九成应用程序被限制使用。
调查采取线上问卷方式开展,回收有效问卷3726份。调查报告显示,72.24%的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受访者认为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中,“酒店餐厅消费点餐被迫扫码、留存个人信息”“办理电信等业务留存信息”“房屋买卖、装修留存信息”排名靠前。
QQ、邮箱、微信、微博、抖音等个人社交账号是受访者最担心被泄露的信息,占比高达55.71%,其次是人脸指纹等生物信息、身份证号、姓名及手机号等。此外,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被认为是个人信息泄露最严重的行业,占比高达46.96%,其次是教育培训、金融、房地产、快递等行业。
问卷针对APP和小程序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调查显示,受访者在使用APP和小程序时拒绝非必要授权后,高达九成(90.62%)的APP、小程序不能使用或仅能使用部分功能。其中,不能使用的占比25.56%,仅能使用部分功能的占比65.06%。
受访者普遍认为,自己的位置信息和手机相册被索权最多,分别高达53.95%和 50.07%,其次是通讯录(44.96%)、短信(43.67%)、手机存储文件(41.39%)以及通话记录(40.05%)等。
总体来看,67.52%的受访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有32.47%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主要原因是“个人信息仍经常被侵害”(53.11%)以及“被侵害后投诉无门”(44.82%)。
个人信息被侵害后,68.37%的受访者表示未采取维权措施,而未维权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维权渠道”的,占比49.15%,其次是“没有资金损失”“维权成本高”“不知晓或无法找到侵害个人信息的具体经营者”等。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面临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情况时,应秉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拒绝提供和接受商品、服务无关联的信息,同时要明确告知经营者已提供信息的使用范围。在社交软件上发布照片、日程、行踪等个人信息时要慎重,建议设置信息可见范围,不轻易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在日常消费中,要做到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安装来历不明的APP、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载明个人信息的消费凭据要及时销毁。在个人信息被侵害后,应向网信部门或者拨打12377投诉,主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