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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三大环节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在公安部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网安局政委孙劲峰介绍,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下游犯罪等三大环节。
  在信息获取环节,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行业内部人员、APP非法采集、骗取或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互联网上即时通讯、电子邮箱等应用软件传输的个人信息,政务、商务、社交等网络平台存储的个人信息,行业内部信息系统搜集的个人信息和公民持有的个人信息。
  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接下来会流转到信息买卖中间商手中,这就是信息倒卖环节。他们有的打着行业信息交流的旗号组建即时通讯群组,自称为“查档”中介,根据客户需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在互联网上搭建售号平台,倒卖微信、QQ、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各类网络账号,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非法获取的信息最终用途,在下游犯罪环节。一方面是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物料支撑;另一方面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精准靶心。
  “整体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大量涉网违法犯罪的上游犯罪。”孙劲峰说,“目前,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上述三大犯罪环节,全面摸清产业链各环节特点,开展上溯源头、下追买家的全链条打击,并同步跟进‘一案双查’,对互联网企业平台严管严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蔓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