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被抄袭用作车身广告该谁担责?
印在乐山公交车上的手绘作品。
张怡创作的《乐山味道之甜皮鸭》。
张怡创作的《乐山味道之峨眉雪》。
“找了这么多单位、这么多公司,并不是说要谁赔偿,只是希望有人站出来给我道个歉,尊重我的劳动成果,尊重我的版权。”10月8日,距离张怡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用作公交车车身广告已过去十天,依旧没有人回应她“公开道歉”的诉求。其间,她还给乐山市市长热线打过两次投诉电话,但都没有结果。
10月9日上午,律师郭刚在接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次抄袭事件中,各方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印在乐山公交车上的两幅手绘,原本是张怡以乐山美食为主题,创作的《乐山味道》系列作品中的两幅,分别是《乐山味道之峨眉雪》和《乐山味道之甜皮鸭》。该组系列作品耗费张怡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创作完成后,分享在了数个互联网平台,并在四川省版权局进行了登记。
《乐山味道之峨眉雪》的作品登记证书显示,该作品属于美术作品,首次发表时间是2023年2月27日,登记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作者和著作权人都是张怡。《乐山味道之甜皮鸭》首发时间则是3月8日,其他信息与《乐山味道之峨眉雪》一致。
这两幅作品被印在公交车上,出现在乐山街头,是在9月末。“《乐山味道之甜皮鸭》属于抄袭,细节上略微有一些不同,《乐山味道之峨眉雪》则是直接盗图,完全挪用。”张怡解释说,抄袭是指照着原图进行模仿创作,盗图则是直接挪用原图。
张怡根据广告上的标语,找到了“笔尖美食童画嘉州”比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被告知画作来源于绘画比赛,作者为5-16岁的少年儿童。
面对张怡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和创作原稿,10月3日,组委会承认张怡指认的两幅作品属于侵权作品,“我们在前期征稿启事里明确说了要原创,但是有些小朋友可能就去网上搜索找灵感,结果找到了你的作品,然后又被评审老师评选出来了。”组委会工作人员称,他们绝对尊重原创,也尊重每一位为乐山发展辛苦付出的创作者,并承诺以最快的速度撤下抄袭画面。
记者注意到,组委会在赛前发布的“征稿启事”中载明:“如提交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取消参与资格且参与者承担相应责任。”
10月4日清晨,张怡收到组委会发来的消息,称工人已经连夜把画作撤下了,并附上多张现场图片佐证。
对此,张怡质疑道:“比赛总有评审,是谁在审核作品?发生这样的事,不能只撤下画作就完了吧?我的诉求是抄袭者、活动举办方、广告发布方都应该出来公开道歉。”
面对张怡的诉求,组委会回复称:“你那边反馈的相关画面,我们已经做了下刊处理,而你刚刚提到的,我们也会同步反馈给投稿方。”
10月8日下午,张怡来到交投集团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该公司资产管理科负责人称,不清楚车身广告侵权的情况,“因为车身广告经营权租给了经典视线广告公司,所以你要维权的话,需要找这家广告公司。”
该科室另一位工作人员称,“节前接到广告公司的消息,说领导急着上这批图,上图手续节后来补。”该工作人员称,这两天他正准备找广告公司补充手续。据他介绍,公交车投放车身广告有三个流程,第一步是由乐山市运管局相关部门审核内容的合法性,随后由公交公司审定广告是否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最后交给广告公司,确认无误后,就印上公交车。
随后,张怡根据公交公司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经典视线广告公司一位蔡姓经理。据该经理介绍,这组广告画面是一个公司投放的,他们只负责刊登在公交车车身上面。“我们是后面才知道这组画面涉及侵权。我们不负责审核画面。”蔡经理说,此次广告投放属于商业投放,投放方支付了广告费用。
针对此次抄袭事件,10月9日上午,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告诉记者,对于供稿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或剽窃他人作品并用于参赛的行为,以及投放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商用的行为,均已侵害了原创作者著作权益,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赛事组委会作为承办方,对供稿者的侵权行为发生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扩大了供稿者侵权行为对著作权人的损害及影响,故赛事组委会也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但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向供稿者进行追偿。”郭刚称,公交公司、发布广告的广告公司依法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杜卓滨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