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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成都部分农贸市场,有商家已更换新灯
成都锦晖东街一市场内,鲜肉档口已统一换了新灯。 吴冰清摄
经常去买肉买水果的人知道,市场上“五花八门”的灯光照在蔬果肉类上,如同打开了“美颜”,好看是好看,可“货不对板”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11月27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走访成都几个农贸市场,发现部分商家已更换新灯,也有部分商家称“没有听说过”。P06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