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A6 四川-
A6四川
  • ·网友扎堆采拾果实,“薅秃”植物园?
  • ·物业承诺:不会停水停电 业委会:不认可服务合同
  • ·“年度最大太阳”现身昨日的温暖与这个有关吗?
  • ·千斤香肠挂窗台“大户人家”原来是卖肉的
大家都在看

扫一扫

下载封面新闻APP

体验更多精彩

物业公司“霸气”通告“断水断电”追踪

物业承诺:不会停水停电 业委会:不认可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在小区大门口贴出新告知书。杜卓滨摄

  2023年12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以《小区601户住户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通告“断水断电”是否合法》为题,报道了乐山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物业”)因天和大院小区住户欠交物业费,发布“告全体业主书”,称自2024年1月1日起停止向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交纳公共区域水电费一事。
  1月2日,记者从天和大院小区多位业主处获悉,截至当天,该小区公共区域并没有断水断电。同时,记者在该小区看到,阳光物业发布了一份新的“告全体业主书”,承诺继续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不会停水停电,并提醒业主按期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承诺继续服务业委会:欢迎免费的物业服务

  新的告知书除了粘贴在原“告全体业主书”上,还在小区大门处也有粘贴。
  该告知书称,原来的告知书发布后,物业公司接到了许多关心、爱护小区业主的询问,“(2023年)12月21日,在乐山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牵头组织下,我公司负责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了乐山市住房保障中心、通江街道办、柏杨社区居委会召开的沟通协调会,大家都希望能推动矛盾纠纷降温化解。”
  新告知书承诺,阳光物业会继续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不会停水停电,愿意与小区业委会一道,不断改进和提升自身物业管理服务品质,为广大业主建设和谐团结的小区生活环境。同时,该告知书称,阳光物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应按期向阳光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并恳请业主不要刻意放大矛盾、制造对立。
  面对物业公司新的告知书,天和大院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相信在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小区很快就会恢复和谐团结的居住环境,但他们不认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多年前的合同,不可能再用的。”该负责人说,由于业委会早已签订正式的物业公司,所以他们不会干涉业主是否向阳光物业支付物业费,“愿意交就交,不愿意交就不交,我们不再协调任何事。阳光物业要干,我们欢迎免费服务。要走,其他物业公司会进场。”

未交费住户:阳光物业不走就不交物业费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通江街道柏杨社区居委会针对天和大院小区的矛盾曾发布公告称,强烈反对煽动拒付物业费等挟私谋利的行为,“相信广大业主眼明心慧,能明辨是非。”
  从2021年7月开始就拒交物业费的住户胡婷(化名)告诉记者,不交物业费从来不是她的目的,“我只是行使一个合法业主的权益。”胡婷说,业委会招标新的物业公司她参与了投票,认可业委会的决定,如今抵制阳光物业、拒绝支付物业费,也是根据业委会的公告。
  记者看到,业委会的公告上写着:“天和大院小区的正式物业合同已于2021年7月4日正式生效,业委会已函告阳光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终止的事实,阳光物业无权再预收物业服务费。”
  该公告还建议业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完善2021年7月4日之前的物业费,暂缓支付7月4日以后的物业费,“如果阳光物业拒绝退出,不办理移交,依法无权收取7月4日以后的物业费。”公告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
  胡婷告诉记者,天和大院是她的改善性住房,投入很大,房贷要一直还到退休,“现在遇到这种服务差,还霸王硬上弓的物业服务,真的很郁闷。如果没有在天和大院投资这么多钱,我都要考虑卖房子,重新买个物业公司好的小区房。”胡婷说,“阳光物业一天不走,我就一天不交物业费。”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