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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文件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杨芮雯)3月6日,省政府印发了《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推动全省汽车产业加速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在建圈强链方面,《措施》明确,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量。支持电机电控、传感器、智能网联、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增强配套能力和竞争力。支持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加强技术攻关。对纳入产业基础重点攻关项目的,按相关标准给予支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在应用场景打造方面,《措施》提出,鼓励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支持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在公共、工地矿场作业、车路协同及绿色供能等领域,打造一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与商业化运营、换电模式、氢能多场景应用等标杆场景。
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在化工园区外探索开展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鼓励整车、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氢能及燃料电池车辆示范项目,参照国家现行奖励标准,对开展示范的市(州)给予支持。各市(州)可参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广新能源汽车运用方面,《措施》提出,在全省范围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大力推动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
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车辆能采尽采新能源汽车。支持各市(州)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再制造再利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循环经济。鼓励银行、融资租赁、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新能源汽车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购置、使用环节成本。
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落实新能源汽车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的规定。悬挂新能源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汽车号牌的货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
除此以外,《措施》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在城际高速建设快(超)充和换电基础设施、在公共停车场加装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加油加气站进行综合能源站改造。因地制宜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严格落实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