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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粮食安全、种业发展
四川人大之声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杨澜)种业是农业的“芯片”,也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自2018年7月《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四次修改以来,四川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种业科技创新、育种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何变化?
5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执法检查组将于6月上中旬分3个小组,深入6个市(州)的科研单位、农户、企业等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检查,增强监督实效。对于其他15个市(州),检查组将委托地方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
在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检查组将重点检查各地强化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品种审定、认定、引种、登记程序,强化农作物品种保护,完善育种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情况。
据悉,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四川在强化品种培育推广、供种质量保障、市场监管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选育品种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