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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官方回复:将适时启动可行性研究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杨博)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建议成都将混动型新能源汽车纳入限行范围,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对此,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进行了回复。
为何建议成都将混动型新能源汽车纳入限行范围?该网友认为,国家大力提倡新能源车是基于环保的考虑,但部分车企推出的混动车型纯电续航仅为三四十公里不等,这无疑是“混”国家政策,包括免购置税、不限行等,这类车主要还是依托燃油驱动,不会起到环保节能的作用。北京已将混动车型纳入限行,通过限行后交通拥堵确实得到了有效缓解。
对此,7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回复称,根据《关于恢复城区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不受尾号限行的车型为:1.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2.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3.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关于“将混动新能源汽车纳入限行”的建议,市公安局交管局将适时启动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