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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非共识项目是指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因其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而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项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这一重要改革举措为非共识性创新提供了新的支持模式和路径,体现了对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的重视,对于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促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深刻理解非共识项目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要看到,非共识项目研究难度大、不确定性高、可识别性不强、失败风险较大,在同行评议中可能会引起较大的分歧,难以通过常规的同行专家评审程序达成有效共识,通常较难获得研究资助,必须采取符合非共识项目特征的评选方式。因此,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机制势在必行。
第二,发挥专家实名推荐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项目评价上,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是符合非共识项目特点的一种评价机制。采用专家实名推荐,不问出处、不设门槛、不唯申请者过往业绩,更加有利于打破常规、识别人才。实名制有利于发挥专家个人影响力,激励评审专家发挥伯乐作用,也有利于强化专家个人推荐责任,对专家行为形成约束,避免项目评审专家因个人动机而出现的低水平评审和投机行为,降低推荐风险。
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评价和全过程责任制度。强化负责任评审,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既要充分发挥专家个人在整个非共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也要压实责任,避免人情圈子、学术垄断等对项目遴选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加筛选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科学家在评价活动中坚持真理、勇于创新。另外,对非共识项目的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体系化制度,完善资助方式,形成适应非共识项目开展研发活动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