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认为权益受损要维权,航司称适当超售是国际通行做法
钱女士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的机票已出票,但依旧没有她的座位。 受访者供图
南航向钱女士发送的乘机变更信息。
11月20日,钱女士向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爆料,她在第三方平台购买了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从成都飞广州的机票。19日下午,当她到达机场准备值机时,却被告知该次航班超售机票,飞机已坐满。钱女士因此错过该航班,也错过了当晚在广州的会议。
“南航出的问题,我却面临老板的追责,因此我要维权。”钱女士说。
19日下午4点左右,钱女士到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准备乘坐下午5点25分的飞机去广州。
“我去值机的时候,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我飞机已经坐满了。”钱女士说,她反复向工作人员确认,对方明确告知她,此次航班超售机票,因此有3名乘客无法登机。同时,南航方面提出了650元的现金补偿方案,并要求钱女士签署一份协议,放弃追诉权益。
“第三方平台已经给我出票了,且直到我抵达机场之前,南航从未给我任何提示和信息,如果不能登机,为什么不早点说?”钱女士对此感到愤怒,也不愿意签署协议。
为了赶上晚9点的工作会议,着急的钱女士只得从双流机场转到天府国际机场,乘坐了晚上7点30分的飞机。但当钱女士抵达会场时,会议已经结束了。
“我现在面临老板的追责,这种损失是根本无法弥补的。”钱女士说,航空公司想用赔偿这种“小钱”去博取最大的利益,损害了乘客的权益,且在面对乘客时态度强硬,因此她要曝光这种行为。
11月20日,南航工作人员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了解到旅客对南航服务进行了投诉,目前有负责投诉的专人在对接旅客。
对于“超售”这一问题,周女士回应,因为在日常运营中,会涉及例如误机等情况,超售其实是为了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而且适当超售也是国际航空界的通行做法。民航局对超售有相关的规定,例如超售处置规范等。旅客在通过第三方购买客票的时候,会有运输总条件,总条件中对超售是有相关规定的,因为属于旅客非自愿变更,有赔偿、协助改签等规定。
11月20日,记者就“超售”问题,采访了业内人士李瑞(化名)。李瑞告诉记者,其实各大航司都会针对部分航班做超售,这属于合法合规的行为。之所以超售,是因为数据显示,这些航班经常出现订座不付钱等情况,导致座位虚耗。不同的机型做超售的数量不一样,通常就是一两个。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洋表示,航空公司超售引起的纠纷处理通常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是事先告知:在购买机票时,航空公司通常会明确告知乘客有关超售政策,以及在发生超售情况时的处理办法。二是自愿改签:当出现超售情况时,航空公司会首先寻求自愿放弃本次航班座位并接受改签或补偿的乘客。三是补偿措施:对于非自愿放弃座位的乘客,航空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免费机票、里程积分或其他服务。四是按照规定操作: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航空公司需按照规定程序处理超售纠纷,确保乘客权益。五是协商解决:如果乘客对航空公司的补偿方案不满意,航空公司会与乘客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六是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乘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提起诉讼。
胡洋说,航空公司处理超售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及时,并尽量减少对乘客的不便。同时,航空公司也应不断优化超售管理,以减少超售带来的负面影响。消费者可以通过举证证明损失,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赵紫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