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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日对外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据了解,通知适用的对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业银行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内地设立的分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规定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多家分行的,如开办银行卡业务,原则上首先由管理行开办,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同时,通知也考虑到管理行暂无计划开办银行卡业务但其他分行有计划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特殊情形,明确了具体程序。
为压实银行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制度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管理,有效保护个人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要求管理行统筹负责内地银行卡业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