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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艳英:
刘艳英
“今年我提了好几个建议,其中一个是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希望从源头立法做起,加强监管,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国人大代表,安岳县文化镇隆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艳英说。
柠檬产业是隆恩村的致富产业。过去20年来,在刘艳英带领下,村里的柠檬种植面积扩展至2000亩,村里90%以上的农户都种起了柠檬树。“很多村民富裕了,为了出行方便,都买了电动自行车,不少还进行了改装。一方面带来了方便,一方面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刘艳英说,基于此,她撰写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源头治理的建议》。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2021年为1.8万起,2023年迅速增加到2.5万起,年均增长约20%。
“这些事故暴露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源头是关键。特别是电池本身安全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违规拼装改装行为屡禁不绝、停放充电设施供需矛盾突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刘艳英说,她在基层深有感触,每个村都专门安排了一名村干部去做这方面的工作。“比如说骑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未成年人骑电瓶车上路等这些现象,我们都要去劝导,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确实非常普遍。”
“去年我们隔壁村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2岁,父母不在家,两姐妹骑电瓶车出门,横穿马路时出了车祸。这种情况不止一起,还有很多老年人也存在这种情况。”刘艳英说。
刘艳英介绍,按照资阳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统计的数据,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到115729辆。伴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交通事故、消防事故也不断增多。
“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40公里,甚至60公里,超速行驶问题频发。同时,还存在送检车辆为符合标准的车型,但实际出厂后进行‘提速改装’,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概率也进一步加大,给安全保障带来了隐患。”
刘艳英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管处罚,但没有对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加以限制和处罚,导致源头管控上仍然存在法律空白。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只对使用者进行处罚,且罚款金额相对较低,没有对电动自行车改装经营者的处罚条款,处罚力度较轻、处罚范围较小;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只针对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允许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处罚对象也仅限于使用者。
“综合以上市场监管、道路交通、停放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的法律法规,经梳理后我发现,均没有从源头上对改装行为进行立法处理,涉及的也只针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进行较为宽松的处罚,对改装行为人或经营者没有相应的条款明确如何处理,导致改装电动自行车等源头上的行为违法成本低廉甚至为零。”刘艳英说,“我建议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商、销售商的法律责任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停放、充电、管理等环节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明晰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安全隐患。”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李庆 陈远扬 梁家旗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