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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医保商保“双目录”调整方案“划重点”

  哪些药品可以申报目录?哪些药品将被调出?5月17日,国家医保局就2026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方案进行解读。
  “总体来看,2026年目录调整继续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定位。”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此次调整方案突出临床价值、患者获益,并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机制,推动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新增3条目录外药品申报条件。
  ——纳入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
  当前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的一些药品在2021年或更早已获批上市,受限于5年内上市新药的申报门槛,无法参加医保目录申报。
  此次调整方案新增这一条件,打通了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通道。
  ——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在转常规批准后,可有最长3年申报期。
  根据调整方案,2020年1月1日后国家药监部门附条件批准上市、且于2023年1月1日起至此次方案公布之日期间转为常规批准的新通用名药品,可以申报今年医保目录。
  此次调整明确,附条件上市的药品除了获批后5年内可以申报外,如果5年内任意时间转为常规批准,常规批准后的3年内也可以申报。通过对这些药品给予更宽的申报时间,有助于更好确认药品临床价值。
  ——被调出目录的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上市后可以申报。
  具体来说,2020年以后谈判准入的品种,因未能成功续约而被调出目录的,其首个同通用名药品于2021年1月1日至此次方案印发之日期间获批上市的,也可以申报2026年医保目录。
  黄心宇表示,这不仅能更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也符合我国药品行业“仿创结合”的实际情况。
  此外,纳入基药目录、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罕见病治疗药品等,也可申报2026年医保目录。
  同步启动的2026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适保性强的创新药,申报流程与医保目录基本相同。
  新华社记者彭韵佳(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