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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幸福美好生活 成都物业行业党建示范建设标准来了

  

华西社区报讯

(记者 郝淑霞 黎澎)4月23日,在“点亮幸福美好生活成都市物业行业党建示范建设启动仪式”上,作为启动仪式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发布了《“蓉城先锋·暖心物管”创建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主要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住宅与商务楼宇物业管理协会起草。

五个方面
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据了解,“蓉城先锋·暖心物管”的创建是从组织领导、阵地建设、能力建设、场景营造、运行机制等五个方面推进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导则》通过体现党的政治功能和引领作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物业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增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能级,助力“成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更好服务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作为起草单位的代表,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副主任伍三明介绍,蓉城先锋·暖心物管是指物业服务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具有新时代特点、彰显成都特色的物管品牌,整合服务资源、集聚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解决物业服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核心问题,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大标准
有章可循推进暖心物管服务

  《导则》明确提出将以三大考评标准进行评定。在考评标准中,从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等25个类别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在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加大组建党组织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实行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
  另外,针对矛盾纠纷提出了响应调处机制,建立业主、使用人建议意见受理响应和处置反馈机制。定期将一些群体性建议和意见受理处置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栏、业主微信群等公示,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施矛盾纠纷分级化解,一般性物业纠纷的预防、受理、调解,通过“蓉城先锋·暖心物管议事厅”召集纠纷事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进行自行协商解决,必要时业委会参与调解,形成“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格局。
  考评标准则针对住宅小区、商圈楼宇、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在阵地建设、能力建设、场景营造、创新亮点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评价标准,并要求自评得分不得低于85分,且近两年无重大物业纠纷、安全事故等,党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服务评价标准主要从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环境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评价标准,以供社区居委会及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党组织等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规范化服务评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