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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请查收!
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结息日又来了,你的利息已经到账,请注意查收哦!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顺利完成。此次结息,成都公积金中心共向全市9.41万家单位,499.5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计利息19.93亿元,同比增长15.40%,所结利息均于7月1日准确、足额计入每位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充分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公积金中心按国家规定的结息方法和利率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计利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法定结息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结计的利息会转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职工依规缴存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