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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破获首起水泥罐车超载伪造证据案
涉案驾驶员和调度员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被查获的严重超载两辆水泥罐车之一及违法嫌疑人。
两台被拦下的水泥罐车驾驶员,向现场交警出具了载货量都是4方(约10吨)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试图证明车子并没有超载。在核实完货单后,轮胎上暴露的一处细节立马引起民警的注意,并牵出了成都市首起水泥罐车超载超限伪造证据案。
12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在成都全市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奋战四十天专项行动中,在成华区成洛大道槐树店路与和悦路交叉路口挡获了这两台严重超载的水泥罐车,2名驾驶员还与商砼站调度员串通伪造发货单,试图“瞒天过海”逃避检查。目前,涉案驾驶员和调度员均已被行政拘留。
11月17日,成都交警在成华区成洛大道槐树店路与和悦路交叉路口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在对川AX76**、川AX71**的水泥罐车进行检查时,两名驾驶人都说车子绝对没有超载,还从车上取下车辆这次载货量为4方(约10吨)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试图证明。
查验完货单后,两名驾驶员明显松了口气。可就在这时,现场的执勤民警却发现了轮胎上的异样,“两个车的轮胎被压得变形严重,这样的程度与发货单上标注的载货量明显不相符。”随后,在民警的追问下,两名驾驶员的回答变得支支吾吾,无法解释。
为依法核实车辆的实际装载量,固定相关证据,民警随即将车辆进行了过磅称重。真实的数据出现在了众人面前,这两台核定载货质量为11吨的水泥罐车,实际装载量均达到了20方(约50吨),与他们出示发货单上的载货量相差巨大,已经涉嫌严重超载超限。在违法事实面前,两名驾驶员低下了头。
据介绍,成都交警在先期对两辆水泥罐车的违法超载行为进行依法处罚的同时,也对那张试图“瞒天过海”的发货单展开了深入调查,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12月1日,成都交警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川AX76**驾驶人黄某、川AX71**驾驶人江某、商砼站调度员钟某三人前来接受调查。
经查实,案发当天,黄某、江某驾驶这两台水泥罐车,来到新都区梓宁商砼站的四川新志程商贸有限公司承包的商品混凝士生产线,装载预拌混凝土运往城东某施工工地。两车在装载了20方(约50吨)预拌混凝土后,该生产线调度员钟某明知车辆已经严重超载,为了应对交警检查,在开具了交给施工方的20方(约50吨)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后,又伪造了载货4方(约10吨)预拌混凝土的虚假发货单交给黄某、江某。三人试图这样瞒天过海,不料因为轮胎的细节被现场民警当场识破。
据成都市交管局消息,违法嫌疑人钟某、黄某、江某三人,伪造预拌混凝土虚假发货单,在明知车辆实际装载货物严重超载的情况下,隐瞒事实,使用伪造的发货单应付交警检查,逃避处罚,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在大量的证据与事实面前,三人对伪造证据,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供认不讳。
12月4日,成都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钟某、黄某、江某作出了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将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并实施处罚。
成都交警提醒,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一旦超限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采取有效制动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超限超载的行为也会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可能酿成更大悲剧。为掩盖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伪造证据逃避警方查处,更是错上加错,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