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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历史城区面积24.66平方公里
12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9-2035)》(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近日已获得四川省政府批复。
成都市住建局更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规划》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后,我国超大城市中首个获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保护规划》,成都历史城区面积为24.66平方公里,北至饮马河、府河,南至一环路(大石西路至新南路段)、科华街,西至二环路(光华村街至大石西路段),东至锦江;历史城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少城历史文化街区、文殊院历史文化街区、大慈寺历史文化街区、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6.58公顷、8.77公顷、4.87公顷、0.25公顷。
依照批复,成都市将严格按照《保护规划》对成都市域、主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古迹等进行系统性保护。将整体保护成都历史文化名城“两江环抱、三城相重、两轴一心、多苑环绕”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疏解人口密度,优化交通系统,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同时,要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优秀传统文化。
批复指出,《保护规划》是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抓紧编制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工作,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依照《保护规划》,成都将进行保护体系的初步建立。
一方面,通过建立“市域、主城区、历史城区”三个空间层次,采用“法定保护、登录保护、规划控制”三种保护方式,全面保护市域范围内名城名镇名村,包含成都、都江堰两处历史文化名城,新都、邛崃、崇州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洛带镇、平乐镇等7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新繁镇等10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永商镇等10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花楸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尚合村等7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
另一方面,保护要素丰富多样。涵盖世界遗产和预备名单、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等23类保护对象,包括全国重点、省级、市级、区县级文保单位共625处,少城、文殊院等历史文化街区14处,青羊宫、浣花溪等历史文化风貌片区19处,川剧、新津灯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134处,邱家祠堂、鹤鸣茶社在内的历史建筑361处,以及名木古树9421株,不可移动文物6914处等。
成都还将建立相关配套政策。对“主城区”范围内8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审核,建立一图一表分总体格局、空间形态、风貌特色三项保护要素,建立6大类16项管控指标;编制完成“主城区”14片历史文化风貌片区保护规划,对221条特色风貌街巷明确“不拓宽、不减绿、不增高、不破坏风貌特征、不破坏传统文化”的“五不”规划控制原则,对包括玉林片区在内的15处特色风貌片区提出延续传统风貌、保留具有历史价值建筑、合理更新改造的规划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