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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朱宁)5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综合运用资金奖补、信用激励、要素保障等多种方式,着力打造“成都建设”优质品牌,加快推动成都市由“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的重要跨越。《若干措施》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若干措施》支持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对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每年结合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成长潜力、对外拓展成绩等开展成都市建筑业“综合十强企业”“对外开拓先进企业”评选。
打造国优建设项目。鼓励建设单位对承建成都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获得国家级重要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不超过获奖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鼓励企业来蓉落户。对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和盾构施工、大型场馆等关键业绩的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成都市的,给予总部企业政策支持。
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对成都市企业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技能人才、紧缺类别注册执业人才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园入学、便捷就医、交通出行、保险保障等礼遇支持及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支持。
加快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鼓励区(市)县率先选择部分项目及骨干企业开展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每年组织开展“成都市建筑职业技能人才大赛”,对获奖选手推荐评选“成都工匠”或授予“成都市技术能手”称号。
强化信用正向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选用信用良好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项目施工单位,鼓励在蓉施工总承包企业选用信用良好专业承包企业作为分包单位,按信用评价相关规定给予信用激励。对推进智能建造、节能减排、绿色建材、装配式新技术、新工艺突出企业给予信用激励。
高标准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建筑业与工业、IT行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新技术、新工艺。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企业,带动智能建造新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