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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员工提前半小时到岗晨读

律师:如公司坚持这一做法,或应支付加班费

该公司在自有平台发布的晨读画面。图据网络

  上班先晨读?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在向成都武侯区一家公司沟通面试时,被对方提出的这一要求“吓退”。
  “公司每天8点半上班,早上有半小时晨读,所以大家8点就到公司学习了。”在网友提供的对话记录中,对方表示,规定晨读是大家共同学习、成长、进步,整体学习氛围是很棒的。
  3月18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该公司。对于晨读的规定,该公司工作人员说,“我们创始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公司从刚开业到现在一直都有这个规定。”该工作人员称,晨读的内容大多聚焦于管理和经营方面的内容,规定晨读是为了提升员工素质与时俱进,“读的都是比较正常的书,为了提升自己。”
  至于员工的态度,该工作人员表示,“员工都很乐意。”
  “早读可以,但一定要在工作时间读。”有网友评论认为,在非工作时间强制要求员工晨读,属于加班。
  针对此类现象,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代鹏表示,公司要求员工8点到岗,而正式上班时间是8:30,这意味着员工每天被强制占用了30分钟的休息时间。
  “如果是员工自发读书,那是个人权利;但由公司规定时间、地点和内容,就转化为了公司工作的一部分。”代鹏说,如果公司坚持保留晨读文化,应当调整到正式工作时间之内,或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以避免潜在的劳动争议和法律风险。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秦怡 柴枫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