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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公告

  四川宏盛嘉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正达领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11时54分,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19号锦外中心发生火灾,我大队现已依法调查终结,并于2024年6月6日制作了《火灾事故认定书》(武侯消火认字〔2024〕第0006号)。因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有关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授权或拒绝签收等原因,我大队无法与贵单位取得联系,导致采用直接送达或其他间接送达方式无法合法有效送达。为确保您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依法向您公告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武侯消火认字〔2024〕第0006号),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附:《火灾事故认定书》(武侯消火认字〔2024〕第0006号)
  成都市武侯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